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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为提供对国家计量院复现的国际单位制单位进行国际互认的牢固技术基础,减少由于缺乏溯源性和等效度而引起的贸易技术壁垒,支持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The 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Cooperation,简称ILAC)的互认协议,国际计量委员会草拟了《国家测量标准互认和国家计量院签发的校准及测量证书互认协议》 (Mutual Recognition Arrangement of the CIPM,简称CIPM MRA),该协议提供一个框架,让参与的国家计量院彼此承认对方测量标准的等效度和他们的校准及测量证书的有效性。
国家测量标准的等效度及其有关电学、时间及频率、温度、长度、质量及相关量等的校准和测量能力(Calibration and Measurement Capabilities ,简称CMCs)刊载于国际计量局关键比对数据库(The BIPM key comparison database,简称KCDB),作为国际计量委员会互认协议的附件B及C,并获国际认可。协议于1999年10月14日在米制公约成员国国家计量院院长会议上签署。根据这一协议,印有国际计量委员会互认协议标志的校准证书获签署国国家计量院及相关机构的认可。